为了做好2015年人才招考工作,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同意,兰州理工大学2015年决定公开招考硕士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53名。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做好省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422号)精神,为保证我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执行与应聘岗位相符专业的年龄要求,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6.本、硕、博专业基本一致。7.专任教师岗位第一学历原则上为普通二本及以上。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均由学校负责。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4月24日。应聘者通过兰州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lut.edu.cn)中“人才引进”-“最新消息”专区浏览选择岗位,下载并填写《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将已填写完整的登记表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命名,发至gdrsc207@126.com邮箱中,工作人员会在收到邮件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4月28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网络初审报名者资格,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
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现场确认地点: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本部八号楼人事处207室)。
(2)现场确认需要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并确保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信息于2015年8月30日以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到。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④缴纳考务费150元。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现场确认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复审,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命题委托第三方命题,具体安排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的应知应会的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不足人员不再递补。
2.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面试由学校各二级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用人单位联系校领导全程监督指导。管理岗位人员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9日至6月10日,管理岗位面试命题委托第三方命题,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取消招考资格,不足人员不再递补。面试可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提问、答辩和实践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四) 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体检时间2015年6月16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2.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3.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聘用。同意聘用为我校人员在取得双证并上交后,7月上旬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报到和工作关系转移手续。2015年7月20日前未上交“毕业证”、 “学位证”的硕士应聘人员不予聘用,2015年9月30日前未上交“毕业证”、 “学位证”的博士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二、考务公开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并将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考试考核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在校园网(http://rsc.lut.edu.cn/)上,供应聘人员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
(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核等招考全过程的监督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处、保密办负责,并接受省教育厅、人社厅监督指导。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核查、处理并答复;应聘者若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31-2973706,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931-2973737。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参加考核或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的;
2.在考试中作弊者。
3.档案中有不良记录者。
(三)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依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者;
2.故意泄露考试题目者;
3.违反规定,影响考聘公平、公正进行者;
4.违反国家或省上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兰州理工大学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