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做好省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4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我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油气储运工程专业研究生2人,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报名平台上进行报名工作,2015年4月8日至4月14日每天8:30至18: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在网上公布)和招聘岗位条件。
2.资格初审,由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名系统中进行审查,审核工作会在应聘人员提交申请后的48小时内完成。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4月17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缴费页面,按规定向人社厅缴纳考务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现场确认地点: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本部八号楼人事处207室)。
(2)现场确认需要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并确保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信息于2015年8月30日以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到。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现场确认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复审,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1.笔试。笔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命题委托第三方命题,具体安排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的应知应会的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不足人员不再递补。
2.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9日至6月10日。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取消招考资格,不足人员不再递补。面试可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提问、答辩和实践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四) 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体检时间2015年6月16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2.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3.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规定的网站和学校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聘用。学校将拟聘人员上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对经批准的招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201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 “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二、考务公开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并将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考核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在校园网(http://rsc.lut.edu.cn/)上,供应聘人员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 督
(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核等招考全过程的监督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核查、处理并答复;应聘者若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31-2973706,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2973737。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参加考核或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的;
2.未缴纳报名费用者;
3.在考试中作弊者。
(三)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依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者;
2.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搞“暗箱操作”者;
3.违反规定,影响考聘公平、公正进行者;
4.在考录岗位条件上做手脚、擅自搞政策性安置、设置排他性歧视条件,搞“萝卜招聘”者;
5.违反国家或省上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四、咨询
省人社厅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960660,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2973619,传真:(0931)2973524。
2015年度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具体岗位列表.xls
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明(样本).doc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