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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交流中心
人才交流中心

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岗位职责

 

(一)社会保险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在编教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办理工作;

2.负责全校在编教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变动、缴费基数核定、个人门诊账户核算、社会保障卡办理、报批等工作;

3.负责退休人员档案材料核定、养老退休手续办理、养老金核定、养老金调待及发放工作;

4.负责退休人员每年的退休认证工作;

5.负责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的手续办理工作;

6.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修订、“五险一金”核定缴费、报批及代理服务工作;

7.负责聘用人员公开招聘、人员管理、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聘人员聘用合同(协议)的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9.负责校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办理、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变动、报批等工作;

10.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数据采集,养老关系接续、转移、报批等工作;

11.负责组织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报名、培训、考核、资格证办理工作;

12.审批临时用工计划、宏观调控用工规模和使用方向;

13.负责在编教职工养老、医保数据库,聘用人员社保数据库、退休人员养老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工伤的鉴定及事故申报工作;

15.协助人事、劳资岗位完成每年的各项报表工作;

16.负责残疾人管理及残保金核算申报工作;

17.负责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管理服务工作;

18.负责劳动争议、劳动纠纷的调解及处理工作;

19.负责劳动合同用工的年检工作;

20.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社会保险相关证明的开具工作;

21.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协助本部门其他岗位的工作。

(二)人才交流中心岗位职责

1.负责对交流人员进行接纳、管理和服务。

2.负责为交流人员提供用人信息,推荐工作岗位。

3.组织交流人员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及安排临时工作。

4.负责交流人员试工、流动期内的跟踪考察。

5.负责交流人员有关劳务合同签订及有关档案资料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胡娟

联系电话:297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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