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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层次人才对象及待遇

为适应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兰州理工大学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其中第一、二层次可采用“共享”方式聘用。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

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层次: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3、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第三层次: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4、教授、博士生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近三年来达到以下1-7条中的一条或8-12条中的两条者(其他相当于条款中所列学术水平的由学校认定):

(1)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2)主持过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项目;

(3)主持过国家高新技术发展规划(863)项目;

(4)主持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5)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金项目;

(6)主持过其他国家级重点项目;

(7)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前两名);

(8)国家级获奖前五名者,省部级教学、科技二等奖以上获奖者(排名第一),入选省(部)级科技特聘专家、优秀专家、人才工程;

(9)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0)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学科方向学术论文,理工科被SCI收录4篇以上(含)、或EI收录8篇以上(含);文科被CSSCI(或SCD)收录4篇以上(含),SSCI收录论文3篇以上(含);

(11)以排名第一身份获得本学科方向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等4项,并予以实施,效果显著;

(12)本人任主编经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专著、国家规划教材或译著1部。

第四层次:博士后、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近三年来达到以下1至4中的一条者: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学科方向学术论文,理工科被SCI收录1篇以上(含)或EI收录2篇以上(含);文科被CSSCI(或SCD)收录2篇以上(含),或SSCI 1篇以上(含);

(2)以排名第一身份获得本学科方向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等4项,并予以实施,效果显著;

(3)主持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

(4)本人任主编或副主编(排名前两名)经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专著、教材或译著1部。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1、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有关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资助额度为:

第一层次:500万元(共享院士另议)。

第二层次:理工科50-300万元(共享人员另议),文科30-100万元(共享人员另议)。

第三层次:理工科30-100万元,文科20-50万元。

第四层次:根据学校学科发展现状、需求及人才市场供求情况,对于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及学科方向以及紧缺专业引进的博士给予科研启动费10万元;其他学科及专业引进的博士给予科研启动费5万元。

2、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房源并给予安家费补贴:

第一层次:提供180平方米左右房源,并给予安家费60万元,此外按照甘肃省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享受省上相关待遇。

第二层次:提供150平方米左右房源,并给予安家费30万元。

第三层次:提供120平方米左右房源,并给予安家费25万元。

第四层次:提供90平方米以上房源,对于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及学科方向及紧缺专业引进的博士给予安家费15万元;其他学科及专业引进的博士给予安家费8万元。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正常工资、福利外,还可享受以下校内岗位津贴:

第一层次:享受2万元/月的岗位津贴。

第二层次:享受1万元/月的岗位津贴。

第三层次:第一年享受5.5万元/年的岗位津贴,第二年开始根据学校《岗位津贴制度实施办法》兑现岗位津贴。

第四层次:前两年享受4.5万元/年的岗位津贴,第三年开始根据学校《岗位津贴制度实施办法》兑现岗位津贴。

4、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安排标准如下:

第一层次:办理配偶(未超过退休年龄)及子女工作调动。

第二层次:办理配偶(未超过退休年龄)工作调动。

第三、四层次:配偶获硕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专业符合学校招聘岗位要求,可按公开招考方式引进,或符合省人社厅人员调动相关政策,可办理工作调动。

5、对短期来校讲学、开展学术交流和“智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待遇面议。

三、引进程序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反映个人获奖、荣誉称号、教学、科研、外语水平、配偶等信息的相关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gdrsc8207@163.com,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议,并与应聘者本人具体沟通人才引进事宜。

具体引进办法和程序详见《兰州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四、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lut.edu.cn

人事处网址:http://rsc.lut.edu.cn

人事处邮箱:gdrsc8207@163.com 

通信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

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编:730050 

联系电话:王老师、刘老师 0931-2973619

传   真:0931-297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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