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兰理工发[2020]194号),2020年全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已开展,根据申报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分配问题
在职称系统申报过程中,按照申报人员专业划分,出现预分配评委会错误的情况。经请示教育厅、人社厅,请各高校填写《2020年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一)于2020年10月14日12:00前发至1914825860@qq.com,由我校统一反馈,再由系统相关负责人员将申报人员归至正确的评审委员会。
二、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一)表格填报
(1)《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附件二)一式3份;
(2)《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三)一式40份,A4纸正反面打印,附电子文档,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年度)+单位+(姓名)+类别,如(2020)西北民族大学(张三)正高级工程师;所有在《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中填写的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均须在职称系统中上传原件或证明,否则简表中不予填写。
(3)《2020年甘肃省工程系列教育教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四)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
各类表格应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不得涂改。简表中“任现职后主要工作业绩”(严格对照评审文件填写),只填写任现职以来的专业业绩,所获奖项必须是相关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奖项(集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上述表格的所有项目由所在学校职改部门逐项审查确认后并打印盖章。凡是合作完成的成果必须注明合作人数、排名顺序及本人完成的部分。
三、成果审查及答辩要求
为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杜绝一切学术不良行为,各高等学校要对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成果进行审查核实并组织答辩。答辩小组以高评会专业学科组成员为主,吸收同行高级专家组成,一般3-5人。答辩工作由学科组长(答辩小组组长)主持。未参加或答辩未通过人员,不再参加评审。《答辩情况简表》1式7份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高评会专业学科组答辩,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四、材料申报时间安排
各相关单位于10月15日前通过职称信息系统将申报人员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同时于2020年10月14日—16日将评审材料报送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校本部8号楼207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评审材料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 [2016]44号)进行公示,并将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函和需要上报的材料一起报送。
(二)对本单位具体情况及评审对象的情况有必要向评委会反映说明的,应附上有关批文、证明、说明等材料一式5份。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职称管理科
联系电话:(0931)2973524
联 系 人:丁克贤 高虹
邮 编:730050
兰州理工大学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