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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甘肃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及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务评审材料及推荐评委的通知

2018年10月16日 00:00 点击: 作者: 来源:

兰州理工大学文件

 

 

兰理工发〔2018〕326号

▬▬▬▬▬▬▬▬▬▬▬▬▬▬▬▬▬▬▬▬▬▬▬▬▬▬▬▬▬▬▬▬▬▬▬▬▬▬▬▬▬▬▬▬▬▬▬▬▬ 关于报送甘肃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及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务评审材料及推荐评委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受省教育厅委托,2018年甘肃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拟定于12月上旬在兰州理工大学召开,会议评审全省高校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省内高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及委托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高评会评审的工程、实验技术高级职务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申报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业绩条件,按《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甘职改办〔2004〕5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的业绩条件,按《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社发〔2010〕47号)文件执行。

(三)破格晋升人员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出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

(四)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一)材料及证件

(1)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3)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公示结果证明;

(7)本人思想品德、廉政情况公示结果证明;

(8)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用铅笔写上申报人姓名、单位简称);

(9)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论著、获奖证书、鉴定证书以及相关材料;

(10)评审正高级工程师,须提供国家核心期刊或国家权威报刊论文1篇;

(11)破格人员专题报告1式7份。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报送材料时,原件只审查不留存,只留复印件)。论文要在刊物原件的目录中醒目地标出自己的论文题目,以便核查。论文发表的刊物如改刊、更名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二)表格填报

(1)《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

(2)《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40份,A4纸正反面打印,附电子文档,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年度)+单位+(姓名)+类别,如(2018)西北民族大学(张三)正高级工程师;所有在《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中填写的反映申报人工作业绩的原始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或证明,简表中不要填写。

(3)《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业绩汇总审核表》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

(4)破格晋升人员还应报送学校职改办专题报告及《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附电子文档。

2018年职称评审一律使用省职改办新统一的表格样式。各类表格应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不得涂改。简表中“任现职后主要工作业绩”(对照硬化条件填写),只填写任现职以来的专业业绩,所获奖项必须是相关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奖项(集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需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原件。上述表格的所有项目由所在学校职改部门逐项审查确认后并用计算机打印。凡是合作完成的成果必须注明合作人数、排名顺序及本人完成的部分。

    四、成果审查及答辩要求

为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杜绝一切学术不良行为,各高等学校要对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成果进行审查核实并组织答辩。答辩小组以高评会专业学科组成员为主,吸收同行高级专家组成,一般3-5人。答辩工作由学科组长(答辩小组组长)主持。未参加或答辩未通过人员,不再参加评审。《答辩情况简表》1式7份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高评会专业学科组答辩,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五、材料申报时间安排

    呈报单位职改部门于2018年11月8日—9日将评审材料报送兰州理工大学职称管理科(校本部8号楼207室),逾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关于论文的要求。按照《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7号)文件中关于论文的认定标准执行。

(二)关于时限的规定。业绩成果均计算到2018年9月30日,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为止。凡未按规定提供相应业绩及资格条件等材料者,一律视为缺少相应的业绩或资格条件,且不再通知单位及本人补报。

(三)关于统一办证的问题

根据省职改办统一要求,经我评委会评审的职称证书,由我校统一办理。请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时按要求提供照片1张。

(四)对本单位具体情况及评审对象的情况有必要向评委会反映说明的,应附上有关批文、证明、说明等材料一式5份。

(五)根据省职改办文件规定,申报人员的论文采稿通知单、专著(教材)的出版合同及清样一律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六)所有评审材料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 [2016]44号)进行公示,并将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函和需要上报的材料一起报送。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申报人材料:

(1)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间断的;

(2)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在处分期内的;

(3)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4)没有学校职改部门推荐意见,单位公示报告或评审表、简表未加盖印章者;

(5)破格晋升人员无单位专题报告者;

(6)审所用表格不符合省职改办规定的、填写内容不详实者;

(7)不按组织程序上报,或个人上报材料者;

(8)未办理正式录用或调入手续的人员;

(9)评会未通过,至今仍无新成果的人员。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职称管理科

联系电话:(0931)2973524

联 系 人:丁克贤

邮    编:730050

请各高等学校职改部门接此通知后,将上述安排及时传达到有关人员,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评审材料的审核与上报工作,以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材料请登录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官方网页:http://rsc.lut.edu.cn进行下载。

 

附件:《关于推荐甘肃省高校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兰州理工大学

                           2018年10月15日

                                                                

 抄送:省教育厅                                               

 兰州理工大学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印发

附件:

关于推荐甘肃省高校工程技术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各院校人事处(部):

根据《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7号)文件精神,取消评委会任期制,对组成评委会专家实行动态轮换,每年更换的评委不少于30%。为做好甘肃省高校工程技术高评会评委更换工作,充分考虑部分评委调离变更等实际情况,经请示教育厅,同意组建甘肃省高校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现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有本专业相应级别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三)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教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担任本专业(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四)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掌握和执行有关职称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

 

二、推荐要求

(一)各院校要把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二)注重推荐入库委员学科、专业、年龄等结构比例,优先推荐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有职称评审评委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各院校根据本单位正高级职称规模推荐3-10人。

三、推荐办法

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职改办。电子版发送至dkx872@126.com

(一)职称资格证复印件、《甘肃省高校工程技术高评会评委备案登记表》各一份。登记表中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不填,由教育厅统一审核办理。

(二)《甘肃省高校工程技术高评会评委推荐汇总表》一份。

关于报送甘肃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及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务评审材料及推荐评委的通知.pdf

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rar

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rar

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业绩汇总审核表.xls

甘肃省高校工程技术高评会评委备案登记表.doc

甘肃省高校工程技术高评会评委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