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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硕士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安排

2014年04月09日 00:00 点击: 作者: 来源: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通知》(甘人社通[2013]436号)精神,为保证我校2014年公开招聘硕士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及考核等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相关政策,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要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宜。各相关二级用人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不得少于7人。主要负责组织面试、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硕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为197411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7911以后出生;本科生为198411以后出生。对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执行与应聘岗位相符专业的年龄要求。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报名平台上进行报名工作,201449418每天8:3018: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在网上公布)和招聘岗位条件。

      2.资格初审,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名系统中进行审查,审核工作会在应聘人员提交申请后的48小时内完成。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442018:00前每天8:30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缴纳考务费后,由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地点:校本部八号楼人事处207室,联系电话:0931-2973619。发放时间:2013514。发放准考证时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见附件3)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组织,面试由学校各二级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4517,具体安排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的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及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指定的网站公布。

      3.资格复查。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时间为2014527528。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面试可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四) 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体检时间2014530。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2.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3.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规定的网站和学校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聘用。学校将拟聘人员上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对经批准的招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2014831前未取得“毕业证” “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务公开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并将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考核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在校园网(http://rsc.lut.edu.cn/)上,供应聘人员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 

    (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核等招考全过程的监督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核查、处理并答复;应聘者若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31-2973706,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2973737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参加考核或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的;

      2.未缴纳报名费用者;

      3.在考试中作弊者。

    (三)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依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者;

      2.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搞“暗箱操作”者;

      3.违反规定,影响考聘公平、公正进行者;

      4.在考录岗位条件上做手脚、擅自搞政策性安置、设置排他性歧视条件,搞“萝卜招聘”者;

      5.违反国家或省上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五、咨询

省人社厅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960660,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2973619,传真:(09312973524

 

附件1:兰州理工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硕士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专业列表.xls

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明(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