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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1年07月02日 11:33 点击: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2021年学校以事业编制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5人。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9-2021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3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 111号)精神,特公告如下: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

4.硕士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

5.应聘人员硕士毕业证标注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一致;

6.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5日-7月11日。应聘者登录兰州理工大学硕士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haopin.lut.cn/shuoshi),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应聘者可在7月12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6日-7月12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通过网络初审报名者资格,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

3.现场确认。

(1)时间:7月14日8:00-12:00,地点: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行政楼人事处207室)。

(2)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蓝底),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②《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荣誉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所在工作岗位说明。注:资格复审阶段考生提供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诚信承诺书需上交原件且不予退还。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对现场确认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复审,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须参加面试考核,分为职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各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线,任一面试环节低于60分,直接取消招考资格。若拟聘岗位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进行确定。

1.职业能力面试。时间为7月16日,主要考察面试者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能力。本轮面试中,具体设置备课、试讲和专业知识提问三个考核环节。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采取纸上作答与口头表述相结合方式进行。

2.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7月18日,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进入综合素质面试人选按照职业能力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人数与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

(三)体检、心理测评、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及心理测评。时间为7月20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及心理测评人选名单。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心理测评。对入围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是人职匹配度的参考依据。

2.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3.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体检、心理测评、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面试、体检、心理测评、考察及公示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及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5.审批。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6.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7.聘用。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